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工作通知》,要求,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共分为六个部分,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本信息公开情况,如有任何疑问,请与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大路1222号
邮编:130700
电话;0434-422253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都依法及时予以公开。2021年我局共公开文件32件,包含涉农补贴、权责事项重大项目、政府采购、综合政务等;行政许可79件;行政处罚59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构,设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王俊同志为主管领导,谢喜海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及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三是落实工作分工。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政务信息处理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纳入到每一项业务的具体办理中。
(二)着力提升服务,围绕建设法治政府部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对信息公开工作技术性问题的钻研还不够透彻。
我们将汲取教训,不断完善,做到以下几点:
(一)突出重点,强化落实。突出抓好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特别是推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政审批等工作信息的公开,确保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规范发布,做好解读。充分发挥农业专家在政策解读、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做好保粮增收、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村改革等重大主题的解读。
(三)加强培训,提高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全面提升行政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