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形成本年度报告。报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查阅。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在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发改局积极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吉政办函〔2017〕63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各个环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措施,统筹推进,深化公开领域,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稳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党组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行政审批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发改局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伊通县发改局政务信息化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保证了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做到统筹兼顾,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党务公开与政务信息公开相结合。对政务公开中重大决策事项在党务公开中必须体现,特别是及时向社会传达有关发展和改革中的重要情况、政策法规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分析,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信息引导作用;二是把政务信息公开与考核目标相结合。明确将推进政务信息工作与单位和各股室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挂钩,并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把政务信息公开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相结合。公开领导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有关制度、收费标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过程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政务信息活动的透明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结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4件,分别为: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关于加快“一路一带”“三地一城”建设方面的建议;关于大力引进资金、技术壮大特色产业的建议;关于推行政企合作精准扶贫的建议。经过我局深度调研当前经济形势,现已对上述四条政协提案办结完毕,并已提交县政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报政务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共计22条。
2013—2017年度政务公开信息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一是项目审批批复文件。二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进一步完善,一些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3.公开的技术、手段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创新。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2.进一步梳理我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好地发挥帮助群众、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