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完成情况编制《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伊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或下载(网址:http://xxgk.yitong.gov.cn/szf_4966/ndbg/)。伊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电话:0434-4223223,邮编:130700,地址:伊通县伊通镇中华东路88号。
一、概述
2017年,伊通县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进全县经济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构成,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了《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等文件。在县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科,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强化公开,积极推进。不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决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2017年7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加强专栏运维管理,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便于公众了解和查询,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总计1448条。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为12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101件。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省、市要求,我县在政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展示板,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为群众依申请公开提供了更加便利、多样的途径。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为网上申请,答复率100%。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度,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扎实开展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公开办理工作全过程,向社会公众公开办理结果,
本年度通过多种方式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01件。
七、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工作情况
一是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更好地理顺工作机制,我县于2017年6月,将政务公开职能划归县政府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是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试行)》,规定各部门在拟定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个属性。进一步推进政策解读工作,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了解政府及其部门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范围、公开内容还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有效的监督考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人员配备上还不够完善,各乡镇、各部门大部分没有专职工作人员,都是办公室兼管。
下一步,我县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弥补短板,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持续、规范推进。一是实行责任清单制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要点,细化实施进度安排,明确工作责任清单,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二是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到位。三是扎实推进专业队伍建设。加强人员调配,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掌握技术,运用新的客户端,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