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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05    点击数:

市政务公开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规定》)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工作机制,编制公开目录和指南,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201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我县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梳理公开目录、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调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常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明确乡镇政府、县直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机构及负责人、联系方式,建立档案。领导小组下设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要求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公开。

(二)规范制定指南目录 

  根据《条例》和《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伊政办〔2008〕23号)精神,参照省、市《指南》、《目录》,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完成《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指导乡镇政府、县直公开单位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三)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子网站、电子大屏幕、信息公开专栏、广播、电视、报刊、通报会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公共查阅点,在县政府政务大厅目录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汇集有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群众查阅。

(四)加强指导和跟踪检查 

  2013年9月间,组织两次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班。通过电台、电视台报道,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活动,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年末,通过全县政务公开大检查,对全县的政务公开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行指导跟踪,监督检查,做得好的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评先晋优,差的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年度县级政府及工作部门、乡镇政府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2380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为2217条,占总数93%,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为142条,占总数6%。

(二)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涉及政策法规的信息187条,占8.5%;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的信息231条,占10.7%;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如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的信息361条,占16.3%;涉及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11条,占0.5%;其他信息1416条,占64%。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建信息公开专栏为12个,发布信息量350条,专栏点击次数5760次。

  2、公共查阅点。全县共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10处,其中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3处。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160份,电子信息350份。接待公众查阅人次为25320次,借阅文件1580件。

  3、政府公报。利用伊通信息或伊通简报形式发送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3200份。

(四)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510件,占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为142件,其中,当面申请受理为128件,占90%,信函申请受理11件,占7%,其他形式申请受理3件,占2%。

(二)受理处理情况。 

  已答复件数为142件,其中,同意公共答复140件,占98%,同意部门公开答复2件,占2%。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没有发生收费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 

  1、主动意识有待强化。少数单位对应公开信息不愿公开,公开内容不细,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对要求公民依法遵守的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类信息公开力度较大,但对涉及政府部门决策的政策标准类和资金收支类信息公开力度相对较小。

  2、工作机构有待健全。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不够完善,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且经常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3、长效机制有待完善。以往制定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仍需在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关注度高、公众需求性大的政府信息为突破口,进一步梳理、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我县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及时公开行政机关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扩大公共资金使用、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方面的信息公开,扩大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环保、食品安全、公共卫生、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切实相关信息的公开。

  2、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建设,重新梳理、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努力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向社会及时公布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的管理。

  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强化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努力使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2013年2月22日